沈岱在网上买了辆折叠自行车,以后改为骑车加地铁的方式上下班。从地铁站到瞿家只有四五公里,这样性价比最高,总的通勤时间也比开车要短,还能锻炼身体,一举多得。
只是当他骑着自行车进了瞿家大门后,恒叔的面色有些僵硬。
“这个可以放在院子里吗。”沈岱道,“不行的话,折起来放车库也可以。”
恒叔道:“沈先生,您会开车吗?”
“会,不过我没车。”姥爷留下的车也早被拍卖了。
“如果您觉得司机接送不方便,我可以给您配一辆低调些的车您自己开。”
“您认为低调的车也不太低调,如果我的生活质量突然大幅提高,身边同事都会好奇的,我希望能够遵照瞿总的指示,让这段……”沈岱突然有点说不出口“婚姻”二字,改口道,“让这段关系保密,所以我怎么上班,其实不重要。”
恒叔无奈道:“好吧,那就放在车库吧。”
沈岱看了看表:“那我先去洗个澡,晚饭就麻烦您送到我房间了。”
“好的。”
明明已经入秋了,天气还是有些热,沈岱骑车出了一身汗,他回房间放下电脑和资料,赶紧进浴室洗澡。
今年他在写一篇新的SCI,在和瞿末予结婚之前,他经常在研究所留到很晚才回宿舍,因为研究所里更有工作和学习的气氛。但现在他都争取早点回来,最好能赶上热腾腾的晚饭,因为瞿家的大厨做的饭菜又健康又美味,他真的吃够了食堂和外卖。如果宿舍有条件的话他是想自己做的,可惜宿舍纯粹是睡觉的地方,每天晚上能吃顿好的对他很重要。
而且,虽然瞿末予经常有应酬,很少在家吃,虽然他都让帮佣把饭菜送到房间,免得自己这个外人唐突地出现,但是,偶尔当他工作到深夜,听到那辆幻影的发动机声出现在院子里,他会悄悄撕开窗帘的一条细缝,看着西装革履白手套的司机拉开马车式的对开门,瞿末予下了车,款步步入家门。那短短的几秒钟时间,就能让他一整天的期待有着落。
从前,在上万人上班的星舟总部大厦里,他想要见瞿末予一面难上加难,但现在他经常可以这样近距离地看到,他感到很满足。
洗完澡,沈岱边擦着头发边坐在电脑前,查看他们南非研究所的同事刚发来的邮件,并随手把洗澡时忘了撕的、已经变得湿湿黏黏的信息素贴纸扔进了垃圾桶。
不一会儿,敲门声响起。
沈岱打开门,以为是他的晚餐来了,却见恒叔空着手站在他面前:“恒叔?”
“少爷回来了,要您下楼一起吃饭。”
沈岱愣了愣:“呃,瞿总要我一起吃?”
“是的。”恒叔看了看他半干的头发,“您把头发吹干就下来吧,但稍微快一点,少爷在等您。”
“好,我马上。”
沈岱关了门,脱下睡衣换上便装,把头发快速吹干,才匆匆下了楼。
住到瞿家这段时间,他从来没有在餐厅吃过饭,一直都在房间里,真正做到了“不打扰”,瞿末予当然知道,也从未邀请他一起进餐,今天是第一次,第一次,他和瞿末予“在家一起吃饭”。
下了楼,他见到了穿着居家服的瞿末予,比起平日总是一身笔挺的西装,这身柔软的棉质布料让瞿末予突然有了贴合其年龄的松弛感,无论是多么高级的信息素,这个男人毕竟也只有24岁,也需要强势的武装才能在比自己更资深老道的人群中杀伐决断吧。
沈岱走向餐厅:“瞿总,晚上好。”桌上碗筷饭菜都摆好了,瞿末予竟然真的在等自己,他顿时有些忐忑。
瞿末予头也没抬地看着手中的平板电脑,正拿着触控笔对着一份文件圈圈点点,他用下巴点了点身边的位置:“坐吧。”
沈岱坐了下来。上次挨着瞿末予吃饭,他全程都紧绷着,但这次不一样,他是第一次见到瞿末予居家的一面,心中不免涌入一丝小小的喜悦。
一丝清雅的淡香突然飘进了瞿末予的鼻息,他微微一怔,抬起头来。
刚洗完澡的沈岱整个人看起来清透水灵,皮肤呈现着柔和的淡粉色,领口已经洗到泛白的灰色T恤和简单的蓝色牛仔裤包裹着他清瘦的身体,湿润的发梢软软地贴附在那修长洁白的脖子上,再加上他明显闪躲着自己的眼神,有一种少年初长成的涩,跟他穿着白色实验服时的淡然沉稳截然不同。
那一缕若隐若现的昙花香让瞿末予有短暂地恍惚。他想起三年前,他第一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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