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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番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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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事心存感激,因此就算让他一动不动的盯着李锦成看上一两个小时,他也不会感到丝毫的厌倦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等到他有困意,李锦成的手机铃声再度响起。

    这次是何宁然打来的电话,听见他问自己,李锦成含糊回答,说:“佩婷姐去找蓝慧姐了。”

    挂断电话又在床上静静的躺了两秒钟,李锦成一跃而起,同时不停的叫着死定了,这下死定了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同肖佩婷打完电话,李锦成才同他解释。

    最近何宁然自觉上了年纪,也玩不动了,因此开始每天眼巴巴的守着肖佩婷。

    肖佩婷也是自由惯了的人,被何宁然这样对待,只会让她觉得痛苦不堪。

    何宁然不相信她的那群朋友,他唯一信得过的人就是李锦成,因此李锦成答应为她做掩护。

    “可是现在……”

    见李锦成一副即将天崩地裂的模样,何振轩忍笑将他按倒在床上,说:“别担心了,下次我替三婶做掩护。”

    “问题是她敢吗?”

    可惜李锦成的话还没说完,就已经被何振轩吻住。

    之后就像李锦成预料中的那一般,肖佩婷不敢让何振轩为她做掩护,与此同时,何宁然也时常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向他。

    李锦成顶不住这样的压力,最终只得找借口不去参加何家的家族聚会。

    后来这件事被何宗彤知道,他将两人臭骂一顿,一群人又接连不断的给李锦成打电话,这件事才算揭过。

    李锦成37岁的时候,何振轩陪着他挑战完所有他想挑战的极限运动,这年的暑假,两人兴起般去了如今李耀祖和宋婉茹所在的那个欧洲小国家。

    李耀祖原本学历就不低,加上聪明,因此几个人再见面时,他已经可以流利的说出那个国家的语言。

    他和宋婉茹在那家疗养院附近的一个小镇开了一家面馆,一楼用来开店,二楼用来住人,阳台种了很多色彩绚丽的花,面馆的生意也算不错。

    宋婉茹看上去已经和正常人无异,但身体不大好,晚上天刚擦黑,她就与李锦成和何振轩互道晚安,随后李耀祖又带他们去户外的咖啡厅喝咖啡。

    大概是因为许久没见,对方说的话落在自己耳中也称得上新奇,因此直至深夜,三个人才惊觉时间已经过去很久。

    “锦成。”

    对面李耀祖一脸郑重,李锦成正想着不好,紧接着,他就听见李耀祖问他,说:“实话告诉我,家俊是不是出事了?”

    李锦成还想怎么回答他的这个问题,李耀祖却误会了他的意思,摇了摇头,他才说:“我认得家俊的笔迹,这几年他从世界各地寄来的明信片,其实是你们找人代寄的吧?”

    李锦成从来不知道这样的事,听到他这么说了以后,他侧头,何振轩却在此时同他露出一个充满歉意的笑容。

    明明是在为自己考虑,李锦成握紧他的手,同时同李耀祖解释。

    “这个孩子,怎么会这么想不通?”

    一念天堂,一念地狱,但他人都已经死了,多说无益。

    “这件事宋婉茹知道了吗?”

    “她眼睛不好,一直都是我在替她念那些明信片上的内容。”

    “你准备瞒她到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“如果可以……一辈子吧。”

    李锦成点头,正准备和何振轩一起离开,李耀祖又将他叫住,说:“如果以后有空,就多来这里看看我,我如今上了年纪,大概也没几年可活了。”

    他的语气平静却充满一种悲凉的意味,想到如今他和身体不好的宋婉茹相依为命,李锦成点头。

    有句话叫世事无常,李锦成和何振轩回到港岛不久,芳姐过世。

    她的死属于自然死亡,上了年纪,体内的器官逐渐衰竭,那天早上李锦成去她房间里叫她,还以为她只是不小心睡过头。

    芳姐出殡的那一天,李锦成将自己关进书房,何振轩因为担心,又寸步不离书房的门口。

    直至凌晨,何振轩再一次尝试性的轻扭了一下门把手,才发现房门已经被李锦成从里面打开。

    这是他终于肯同自己说话的表现。

    “锦成?”

    李锦成趴在书桌上,样子就像小时候班上那些没睡够觉的小朋友,但何振轩知道那是因为他狠狠哭过,又不想让自己看见他狼狈的样子所以才会这样。

    何振轩悄无声息的走过去,等到他把手放在李锦成的肩膀上,李锦成就已经抱住他的腰,把脸埋在那里。

    “何振轩,你以后不能比我死的早。”

    何振轩的神情因他的这句话变得柔和,一遍遍的抚顺李锦成的头发,他才浅笑着说:“一定。”

    等到何振轩真正退休,他差不多已经五十岁,虽然说过要环游世界,但两人刚登上环太平洋航行的游轮不到一个星期,就弃船买机票匆匆返港。

    李锦成对此的解释是他老了,跑不动了,如今在家修身养性是正经。

    虽然话是这么说的,但两人保养得当,加上穿着打扮,因此绝少能让人看出他们真实的年纪。

    如今两人站在一起,在外人的眼中,依旧是两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美大叔。

    何振轩一向以李锦成马首是瞻,李锦成要修身养性,他就带人搬去了一个适合修身养性的地方。

    新家位于浅水湾,只一层楼高,楼前宽阔草坪,楼后蔚蓝的泳池和花园,不大不小,既适合住家,又可以邀朋友来这里聚会。

    但渐渐的,面前草坪被李锦成弄得面目全非。

    因为想吃新鲜的鸡蛋,就让人在那里做了个鸡笼,又因为讲究男女平等,因此公鸡母鸡各十只。

    鸡屎的臭味熏的何振轩睁不开眼睛,虽然有想过让佣人来这里打扫,但李锦成借口不喜欢被陌生人打扰,凡事让何振轩亲力亲为。

    何振轩戴着口罩墨镜拿着水龙头冲洗鸡笼,心里几次忍不住的想,大概是因为自己之前陪李锦成的时间太少,所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一个新奇的办法整治自己。

    李锦成睡眠质量不高,后来又是他嫌吵,让人将那些鸡送走。

    不多久,李锦成又羡慕起唐伯虎的洒脱,开始让人在院子里种桃树。

    再后来,他改崇拜陶渊明,因此又让人把院子里的桃树拔了改种菊花。

    那一年多的时间,李锦成反反复复,让何振轩几乎以为他已经提前到了更年期。

    不过一如既往的,等到他的新鲜劲过去,他就会再度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这天两人给何振轩养的画眉,李锦成养的乌龟,金鱼,以及两人共同养的一只金毛喂过食物,就听见大门外传来一阵夸张的跑车的引擎声。

    门上按有识别系统,也不用两人特意去开门,不多久,与当年任宇乔差不多身高,外形,品味的任宇森急匆匆的跑进来,说:“老师!这次你一定要帮我!”

    李锦成和何振轩无语对视,想着又来。

    任宇森如今是港岛家喻户晓的大明星,可惜他注定不能像他哥哥那般只做个安静的美男子。

    说句不好听的,他本人等同于一部绯闻制造机。

    虽然不知道绯闻的真假,但李锦成总会忍不住心疼何皓茵。

    何皓茵的长相汇集她爸妈的所有优点,也只是她没有兴趣做艺人,否则光凭她艳光四射,毫无瑕疵的容貌,就足以让她迷倒众生。

    更难能可贵的是,她还知书达理,性格温婉,是李锦成两世以来见过最为优秀的女性。

    没有之一。

    “这次她真的同我提分手了,可我是冤枉的!”

    “那以前呢?”

    任宇森不说话,李锦成不由得冷笑。

    两人从十七岁开始谈恋爱,期间任宇森突然玩失踪,被记者拍到他跑车上载有某个正当红的小花旦,这一切,何皓茵从来没有说过什么。

    但现在……

    李锦成看向趴在桌上有气无力的任宇森,笑容恶劣的说:“任宇森,你这次真死定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和潇潇这次真完了?”

    等到任宇森垂头丧气的离开,何振轩不由得小声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不,应该说潇潇等这天等了很久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

    “一点点的惯坏他,然后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一击即中。”

    见李锦成一脸凶狠的模样,何振轩略显无语的摇头。

    之后和李锦成预料的差不多,何皓茵代表荣盛频繁出席各种晚宴,一出场就艳惊四座,从此无数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。

    一开始任宇森还能忍,等到某一天何皓茵被人拍到她与城中另一青年才俊约会的照片,他才真急了。

    又是表白,又是求婚,但何皓茵等了这么多年,也不急这一时,后来又过去差不多两年,众人才等到他们即将结婚的消息。

    而此时任宇森已经彻底沦为妻奴。

    接到电话的那一天,李锦成笑的一脸得意,说:“怎么样?我当时没说错吧?”

    “是是是,你说的都是对的。”

    说完这句,何振轩还是忍不住凑过去轻吻了一下他的嘴角。

    他曾经在书上看到过一句很动人的情话。

    说因为某某某,他觉得自己没有白活。

    又或者因为某某某,我不会后悔自己曾经来过这个世界。

    对于他来说,李锦成就代表了这样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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