害羞,他需要提前学习些什么姿势吗?钟竞渝会喜欢什么姿势?后背式?脐橙式?还是别的什么?他要做个淫受还是隐忍清纯受?再不然欲拒还迎受?口是心非受?还有制|服道|具五十度灰什么的……
啊啊啊,他们明明今天才互相表白啊,他怎么可以想这么东西玷|污他心目中清风朗月一般的男神呢?
他们应该先牵手,再拥抱,再接吻,再同居,然后才是滚床单!
可是想想他们——
牵手,嗯,刚才牵过了。
拥抱,嗯,刚才抱过了。
接吻,嗯,刚才亲过了。
同居,嗯,他们已经住一起了。
所以,留给他们的就只有……滚床单了?
虽然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,但……但是作为一只矜持的受,他还是要忍一忍先的,对!
时不时在床上蠕动的大团子直到后半夜才安静下来进入梦乡。
睡得很晚的孙佑羡第二天依然准时醒来,虽然顶着黑眼圈,但却浑身是劲儿,精神饱满。
刚打开房门就遇上洗完澡出来的钟竞渝,孙佑羡的脸一下就烫了,虽然不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,但现在两人身份不一样啊,站在面前的是他男朋友啊,已经不再是他想看不敢看的暗恋的象了。
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把视线落到他带着水气的头发上,也可以伸手触摸他洁净干爽的面颊,还可以……
没等他想完,钟竞渝已经走过来主动拉住他的手,在他额头上落下轻吻:“早。”
“早,钟少。”这句话其实是孙佑羡的条件反射,而等他意识当刚才发生了什么之后,伸手摸上刚才被钟竞渝吻过的额头,简直对这个自觉的男朋友满意得一塌糊涂。
“是不是该改口了?‘钟少’是书迷叫的,你不一样。”钟竞渝拉着孙佑羡一边下楼一边问他。
“啊?难道现在就叫‘老公’吗?会不会太快了?”有句歌词怎么唱来着: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——现在的孙佑羡就觉得自己已经被这阵风带走,分分钟都在以光速直奔终点。
钟竞渝是真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,有点哭笑不得:“你愿意叫,我很乐意听,但是在外人面前,我还是建议你叫我的名字。”
“竞渝?呃,对,叫……竞渝。”孙佑羡觉得自己刚才肯定脑抽了,怎么就直接想到……想到那么个叫法上去了呢?
“今天我们出去吃吧。”到了楼下,钟竞渝也没放开孙佑羡的手,拉住他不让他进厨房,而是往玄关的方向走。
“好啊好啊,我知道有一家早餐店,油条豆浆很正宗的,我们去吃吧。”
认真说起来,孙佑羡的本质也是一枚吃货,俗话说:物以类聚、人以群分,大概正是因为这样,孙佑羡才能吸引到同是吃货的钟竞渝,他们的爱情,大概也能称之为两个吃货的罗曼史。
互相变成男朋友的两个人,其实并没有真的发生多少改变。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彼此的一切,无论是生活的节奏还是特别的嗜好,一切全都一如既往却又带着稍许不同。
当他烤制出可口的甜品时,他可以咬一口甜品再亲他一口,一起分享甜蜜的美味;当他写出激动人心的文字时,他可以抱着他的腰告诉他自己看得多么激动多么振奋,顺便再行使自己独一无二的权利,永远比其他读者先看到剧情的发展。
这些小小的变化不仅没有影响他们的生活,还总能给他们带去毫无预兆的心动——带着奶油香味的吻、嵌着他名字的优秀角色、心有灵犀的拥抱、不言而喻的默契……
一点一滴的积累只让爱情变得更加美好。
幸福的时光总是飞快,孙佑羡和钟竞渝腻歪在一起好几天之后才想起,明天就是滚滚菇凉定的面基时间。
提前跟钟竞渝报备好,要来了“别摸我”的车钥匙,准时到达滚滚菇凉订好的火锅店。
打了通电话联系上滚滚菇凉,一边朝包间的方向走去,一边找着包间号码,刚到门口竟然见到了一个熟人。
斯文有礼的宠物店店长江曲见到孙佑羡的时候眼睛一亮,脱口而出四个字:“佐慕佑羡?”
孙佑羡木木地点了点头,感觉有什么事情即将脱离他的控制发生。
果然,下一刻,江曲开心地说道:“我是曲尽啊,我们也算有缘啊,今天就我们几个面基吗?钟少一起来吗?”
孙佑羡尴尬地笑笑,不知如何回答,现在他只知道——这地球可真tmd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