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咔!”
“ok,杀青了!大伙儿幸苦了。”导演王小龙戴着墨镜说了,立刻走了过去。
“所有的人都可以回去了啊!今天幸苦大家了。”
摄影师,吊威亚工作人员,群众演员等等都开始活络了起来,其中地面还有一具尸体没有醒过来。导演看了一眼,还真会装死啊?
“起来了,年轻人,我们戏已经拍完了。”
横店里专门需要各种群演,有时候群演不够,群演死在一个地方等一下又要移动死在另外一地,这是导演为了节省金钱和时间,也是为了能够让群演有一口饭吃。
“哎呦,头好晕,头好晕啊!”演技较好的一名群演忽然慢悠悠醒过来了,拍拍了头站了起来就走了过去。却被导演拉住了。
“干啥呢?导演想找我拍戏啊?”林斯醒了,睡了半个小时它忽然感觉经历了一场梦,这场梦很久很久,在梦里他似乎什么都会,他会魔法,变鲨鱼吃鱼,杀类似于丧尸的人……
“是啊!有没有明天来做群演?”导演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好好做,总有熬出头的那一天。”
林斯却是不打算理会他,自顾自的走了过去。
然后导演又是喊话:“大家继续来做群演啊!工资照发,还是一样的价钱。”林斯早就知道这话对大家说的,所以他就没理会他了,像他这样的人在横店这里多得很,每天有很多人淘汰,每天又有很多人被拉进来,就像地狱一样,死了一批又新生了一批,挤满这个小小的地方。
林斯,南方人,为了能够成为一线明星而在不断努力着,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赚到一天一千块的群演费用,在横店,群演一天大概是两百到三百,即使这样也不够吃如果拍戏不送饭,物价也是很高的。
出了横店,林斯已经换了另外一身衣服,干干净净,整整洁洁,像极了群演里面的路人。
“林斯,出来了啊?下午还有一场电影要不要拍啊?”旁边忽然窜出一条人影,正是他的搭档,群演兄弟一人,他们一起生一起死,在电影里面活不过三秒。
“去啊!生活没钱当然要工作了,群演就是工作,不工作没钱吃饭了。”林斯说,脖子上戴着一条项链坠,看得出来不是很值钱。
“你这样说我都不好意思叫你去喝一杯了,有没有打算等下和我们一起去喝一杯啊?地郊那边新开了一家烧烤店,新开张很便宜的,要不要去?”
所谓的地郊就是穷人去的地方,是一般居民勉强消费得起的小地方,不知为什么,那里的还没有被商业魔手伸到,不说靠近横店这里地皮够贵,随随便便在北市这个市区里一寸土就与一寸金相当了,寸土难找啊!偏偏那地就没有人敢下手,任是谁都看出了一点异端出来,那地动不得。
“是吗?那去啊!要是你不找我下次别想我叫你去了,逆子!”脸上有几颗痘的三十几岁人叫做麻逆,林斯称呼他为逆子,这名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叫得起,亲切人麻逆才会让人叫他逆子,否则得翻脸要别人这么叫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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