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宠辱不惊,眸光一片沉静。
就是这样的沉静,压得住那璀璨夺目的红,使得它不那么妖冶和张扬,而像圣洁的雪莲花绽开后艳丽的蕊,是陪衬,又并驾齐驱地美。
“晓惜,你真美。”
他情不自禁,喃喃轻叹。
她转身看向镜子里的自己,双眼因为昨天夜里痛哭过还红肿着,脸色也苍白,整个人无精打采的,头发也没梳顺,有些凌乱,明明很是邋遢,但因了这套精美绝伦的首饰,便平白地化腐朽为神奇,她浑身上下都罩着一种野性而蓬勃的神采,艳而不俗,媚而不妖。
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。
“莎士比亚说,珠宝沉默不语,却比作何语言都能打动女人心。亲爱的,他们都说无论是女神、女王还是萌妹子,珠宝都是必杀神器。可是我之前送给你的那些,总价值远比这套首饰金贵,你为什么只对这套首饰动心?”秦皇抑制不住好奇,同时满怀期待,“你是不是突然间爱上我了?”
“到现在为止,你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妈对我最好的人。与这些首饰和那些东西无关。”
她看着镜子里的他,他俊逸非凡,幽静深邃的眼睛此时充满深深的喜悦和恋眷,往日里那股狂野不拘、邪魅无敌的气质收敛为一种庄重又亲和的感觉,让她无端的信赖和安然。
因为这个男人,她的丧母之痛轻浅了许多。他给她一个家,信誓旦旦要娶她,宠她一辈子。
也许,这些在平常,不会让她这样心动,可此时,妈妈刚走,又得知有那样不堪的父亲,人生的幻灭感如影随形,她更深地领悟了得与失之间的玄妙,珍惜眼前人,刻不容缓。
他这样的男人,人中龙一般的存在,年纪轻轻,靠自己的智慧和魄力在W市笑傲群雄,独占鳌头,难得是他还保留着对爱情的纯真向往,没有在灯红酒绿中完全地迷失,不把爱情当儿戏,不视婚姻为筹码,她得之,幸之。
之前,一直犹豫,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的真心。
可是现在,足够了。
他用他母亲的遗愿求娶她,她还有什么可顾虑的?
她有自知之明,也没必要装假作伪,用不知好歹标榜自己的清高。
她没有什么清高的资本,她就是一个没有半点儿工作经验、没有家、前途迷茫的弱女子,在她孤苦无依、痛苦绝望的此刻,他用心给她依靠,她没有理由辜负他!
“秦皇,我一无所有,以后,你就是我的亲人,是我唯一的家人。”
她依偎过去,环抱着他的腰,闭上眼睛,痛得几乎窒息的心,一刻间安稳沉静。
“好。”
这是比说爱不爱他更认真更深刻的承诺,愿得一心人,白首不相离。
松开他,她解下那套首饰,装回盒子,交给他,“帮我收好,这么喜庆的颜色,留着结婚时戴。”
“好,听你的。”
他收好,从抽屉里拿出那只粉色碧玺戒指递过来。
她微微抿起唇角,拿过来,直接戴在无名指上。
从此,静待佳婚。
“晓惜,一会儿吃完饭,我们一起去墓地。”他欣然,吻了吻她的手,“我给妈妈挑了一块风水宝地做墓地,咱们要一起去圆坟谢土。供品什么的,我已经让他们准备好了。”
“让你费心了。”
“傻瓜,我是准女婿,这都是我份内事。”
“……”
她明明想微笑,可鼻子一酸,泪水兀自流了一脸。
她背过身去,悄悄擦去,明晰的双眼前,窗外阴云散去,雾雨消歇,天色明净如洗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