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入李家十分钟之内就打了报警电话,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施谋杀,并且将我自己身上清理干净。
周科长听着我的辩解,居然冲着我笑了起来。
但很快,他就收起笑容,也给我讲了以下几点:
第一,李玉刚留在镜子上的字迹需要进一步核对,是不是我伪造难下定论,况且我完全可以先诱骗李玉刚写下那些字,然后再将他杀害;
第二,假设我所言属实,在我进入李家的十分钟之内就打了报警电话,但警方赶到现场,也还需要一段时间,而这段时间,足够我将谋杀现场布置成自杀模样;
第三,就算李玉刚要自杀,为什么他要抠出自己的眼珠?这个世上很多人有勇气自杀,但到目前为止,全世界都没有听说有人狠得下心在自杀之前,先将自己的眼珠抠出来;
第四,即便李玉刚是自杀,而不是我亲手所杀,但他在跟我通完电话之后立刻选择自杀,并且留下让我报警的遗言,本身已经表明,他的自杀跟我脱不了干系,很可能是我拿到了李玉刚的什么把柄,教唆、甚至是胁迫他选择自杀。
我感觉身上阵阵发凉。
即便我知道我是完全清白的,我却找不到任何证据来推翻周科长的假设。
尤其那第四点,我甚至觉得,李子会在昨天自杀,确确实实跟我打的那个电话有关系。
虽然李子早就存了必死之心,但如果找不到人替他报警,他很可能还会坚持几天。
因为他怕尸体腐烂在屋里,所以他需要有人帮他报警。
何况我在电话里提到包罗之死,虽然那绝不会是李子选择自杀的根本原因,但肯定起到了“催化”的作用。
所以面对周科长的逐条分析,我哑口无言难再申辩。
周科长满脸都是胜利的表情,转头叫进来两名警官,吩咐他们:“请这位高先生去拘留室住两天,他是小孟的同学,别太难为他!”
两个警察答应一声,便来“请”我。
眼瞅我仍想反抗,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的警察说道:“我看你就老实点吧,周科长已经对你格外宽待了!真要把事情闹大,逼得科长不得不申请一张正式的拘捕令下来,那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!况且咱这儿的拘留室不仅干净,而且伙食也不算太差,你就当是住几天旅馆吧!”
我见周科长已经走出去了,想想这个警察说得其实有理,真要我在警局大闹一场,吃亏的终究还是我自己。
所以我只能问警察:“小孟呢?叫她来见我!”
“小孟已经被周科长放假了,不过你放心,周科长也说了你是小孟的同学,不会让你太吃亏的。”
“那我得给我爸妈打个电话,免得几天见不到我,我爸妈再跑到警局来报警,也是你们的麻烦。”我说。
两个警察相互一望,终于点一点头。
手机被周科长拿走,我只能用警局的座机电话打给我妈,说我要出门几天,叫他们别担心。
我妈正忙着,也没多问。
之后我便被两个警察带进刑侦科后院最偏僻的一个屋子,屋子上装了一扇铁门。
警察打开铁门,等我进去。
我向着门里一望,首先看见一个白衣男子,蹲在地上阴恻恻地冲着我笑。
(请看第020章《意外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