;轩辕村虽说人不多,但是面积却不小。林轩要去的红绣家和他家正好是村里的两头,这一路走过去正好完整的穿过了整个村。这会儿正是饭点,村里在外劳作的人都已经归来,一家人坐在门前的院子里,要么吃饭,要么准备吃饭。
村里人不多,而且林轩也算是名人了,所以大家也都认识。一看林轩扛着肉从门前走过,纷纷打趣道:“小轩,又去给小媳妇送吃的了?”
林轩听了后笑笑,打了个招呼道:“张大娘好!”
张大娘笑道:“红绣这丫头可真有福气!”
林轩嘿嘿一笑,扛着肉继续走。自从三年前他和林中虎救了红绣一家之后,他就习惯了村里人的调侃。
红绣姓叶,是三年前搬到轩辕村来的。从搬来的那天起就没有人见过她的父亲,她的姓还是随的她娘。在村里人看来,一户人家里没有男人,一个寡妇带着一个女儿,那是要多惨有多惨。所以村里人平日里能帮村的都会尽力帮村着。也因此,从她们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,她们就融入了这个小小的山村。
至于为什么说红绣是林轩的小媳妇,这事儿还要从三年前红绣她娘亲的一场大病说起。没人知道这个病是怎么回事,村里懂些医术的老猎人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,最后是林中虎不辞辛劳去城里请了一个大夫回来,这才看出这是什么病。原来红绣她娘亲是中了一种叫七色冰蟾蜍的毒,这个毒倒是不难解,几乎所有行医的大夫都知道怎么解,但是解药中有一味药却天下少有,名叫离红树果。
这个大夫明言,这个毒他会解,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所以他也是爱莫能助。这下所有人都犯难了,这果子别说见过了,连听都没听过,这一时半会儿的上哪里去找。
也是因缘巧合,林轩听了这个大夫的描述,隐约觉得自己在山里见过,只是不确定位置,还需要进去寻找一番。这大夫也是医者仁心,表示可以在这里住着,暂时压住毒性,但是只有三天时间,林轩只有在三天内带回离红树果才有救。
林轩二话不说,一头扎进了山里,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,终于是找到了果子,带了回来。这么一来,林轩一家算是救了红绣一家的性命。红绣的娘亲病好了之后为了感谢林轩一家的救命之恩,请了村长作见证,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了林轩,只等林轩十六岁行了冠礼就让两人成亲。如此成就了两人的亲事。
说起这桩亲事,原本村里人还以为林中虎和这位温柔贤淑的红绣娘亲会喜结连理。谁料到居然让小一辈代替了,两个大人不做夫妇改当亲家了。在村里,这事也算是个美谈,大家也乐见其成,村里就这么大,几十户人家过的像是一家人,所以这几年村里人没少开这对小夫妇的玩笑。
林轩自动忽略周围的大叔大妈的调侃,直接进了红绣家的院子,敲了敲门喊道:“大娘,红绣,我给你们送吃的来了!”、
没一会儿,门开了,红绣站在门口,看了一眼林轩扛着的野猪肉,撇撇嘴道:“怎么又是野猪肉?我和娘都吃腻了!”
“你这丫头!”叶大娘从屋里出来,拍了一下红绣的头。
“小轩快进来吧,把肉放院子里,我等一下收拾。”叶大娘拉着林轩走进屋。
“还不给小轩倒杯水!”叶大娘瞪了一眼红绣。
红绣给林轩倒了一杯水,又对着林轩做了个鬼脸,说道:“娘你这么关心他干嘛,他长得这么五大三粗的,扛这么点东西累不到他的!”
“胡说!”叶大娘拍拍林轩的脑袋,笑眯眯的说道:“我看小轩长得就很秀气!”
“哼!”林轩白了一眼红绣。
有自己的娘亲帮着,红绣也知道自己赢不了,索性懒得理会林轩,自顾自的倒了杯水喝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