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夜归来,隆德里安带着沉重的思绪入眠。他梦见那些死在城门的士兵,梦见大地与海洋,森林与白骨。最后,他梦见了那头死在自己面前的山怪。
左手仍然冰冷。女神赐予恩泽众生的光芒,洪神带来冰冷无尽的夜晚。洪神带来的是毁灭,是希望的终结。
凶悍的恐面巨颌猪并非是梦境,从他第一次醒来就知道。即便是带着手套,凉意也不会随着温度改变。
公鸡打鸣,营中亮起炊火。他在睡下二十几人的大石床中间首先醒来。推开身边潮得发烂的被子,骚臭的马裤,还有谁的毛脚。这群人昨夜喝了太多得酒,还雇来了一个妓女,这会儿也睡在床上。他习惯和衣而睡,手套更是从不摘下。这些人似乎没这个习惯,全都光着屁股。
女孩儿是个胖姑娘,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胸脯。她是戴蒙从妓馆找来的,他口口声声说是他的情妇。就算他被安东尼揭穿,也坚持要求每个想上她的人都得拿出几枚铜板。结果这张床上除了鲁瑟,差不多全都掏了腰包,用过的羊肠和鱼泡丢落的到处都是,里面的东西不可名状。
这些白痴,竟以为我是同性恋。整个夜晚,他都要忍受着嬉笑的淫声荡语,等这些邋遢汉闹够了才能睡着。隆德里安无话可说,但心里非常恼怒。死者的模样伴随他入眠,他的黑眼圈似乎又重了。这并非是在执勤,要讲究军规,况且昨个儿还是勇士节。这些家伙都是尉长,除了昨晚死在城墙上的,他的部下就只剩下这些。还有可怜的撒缪尔,那家伙还住在圣庙里,手掌上的皮肤全被磨碎。
他们还在呼呼大睡。隆德里安闭着眼睛咬牙,肮脏的混蛋们,要是昨晚你们有幸跟我在一起,只怕你们的命根子得藏在肚子里不敢出来。
只有鲁瑟拒绝了戴蒙,理由是“真正的男人从不与别人分享女人”,隆德里安本来对他还有点刮目相看。破晓时,屋外的寒意让他感觉浑身像被冷水浇透。到屋里躺下,在黑暗中迅速盖上破棉被,他就再也没睡着。从小解完事,他就发现——鲁瑟弄她的时间比这群人加起来都多。鲁瑟捂住她嘴巴不让她出声,结果她想撒尿却无法言明。最后尿得床上到处都是。
隆德里安感觉脚上凉凉的,睁眼看到那女人跟鲁瑟连在一起,边颤动着边沿着床上的墙走着,两人的腿上不停的滴流着尿液,均匀洒在整堵床墙。隆德里安没敢缩脚,旁边的人被淋了一脸都没醒。老杂毛,我要是真的起来,一定要打得你满地找牙。
尿味儿,酒味儿,体臭味儿,他甚至想起了自己出生的地方。终于明白那些当上队长就搬离宿舍的人是什么感受了。酒杯、“小兄弟的衣服”、烂衣裳,甚至还有头盔,那是鲁瑟的,里面被他们尿满了。我前天就应该把你丢给它当晚餐,你个老混球,鲁瑟。
起床后,他的第一件事就去洗了脚。昨夜那头山怪死了之后,总司令没有多说什么。根据布瑞士人的传统,总司令告诉他们:夜晚时,圣庙会举行追悼仪式。修士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会持续徘徊在暗夜里,只有祈祷才能将他们超渡。他们是死于自己的恐惧,隆德里安想着。
“奥森,”在他蹲在马厩的食槽上倒水洗脚的空,有人朝他打招呼,“起的很早啊。”
是莱戈尔队长,他来干什么。隆德里安一向不怎么喜欢这个人,“嗯,我也想赖床...但无论你是否愿意,清晨总会来临,不是么?”
“哦,你还是那么爱干净哟,像个小妹妹。”
他在挖苦我。“嗯,我习惯了,”隆德里安盯着面前的圆脸男子,“就跟你一样,而你不像小妹妹,倒像个蠢婊子。”我应该一拳打断你的鼻子。
莱戈尔是个三十二三岁的老兵,三年前当上的队长。他的下巴尖的像铁锥子,嘴唇薄得像纸,两只眼睛死气沉沉,又小又圆。最难看的是那只受过伤的左耳朵,只剩下一半儿。
“你跟我可不一样,”莱戈尔耸耸肩,“你是个不够敏锐的人,胆子也很小。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可没这么张扬。”
“而我并未把这当成挑衅,”隆德里安紧盯着他的眼睛,青色瞳孔,与我不同,我是黄得发绿。“这么早,我能帮上什么忙吗?莱戈尔队长?”
“那就来帮忙收拾垃圾吧,”他盯着隆德里安的胸章,“我听说你当上队长了,”薄嘴咧出一个难看的弧度,“你不够低调,孩子。你还未满二十吧?”
“我不是孩子,”嫉妒我也没用,“我跟你不一样。作为一个队长,我既不收拾垃圾,也不削萝卜皮。如果你被哪个帐篷里的小狗咬到了,我倒是愿意帮帮忙。”
“宰一只狗,估计这就是你全部的能耐,”莱戈尔指指他腰上的酒缸,“嗯,我以前也见过那样的小罐子,小男孩们的选择,不是吗?”
寒意袭身。这瓶子里装着的不是酒,而是他的秘密,他的恐惧。
不可能...事关生死,这座城市——整个城邦除了祭司娜娜,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我秘密。他怀疑了我的酒缸…有谁会没事瞧着别人的酒缸?还是说,他只是无心之语...
那他无心的次数也太多了。他一定知道些什么,隆德里安想着。还在东郡兵团的时候,他们住过同一个营,晚上换哨的时候他总是盯着自己笑。那时候他担任过轮流夜卫队的大队长,在别人面前是一副长官的模样儿,到自己面前却总像个同性恋似得,任谁也难以忘记。
那种恶心到极处的笑,好像看破了你全身的秘密。隆德里安几乎喘不过气,吓得惊魂不定。就算他被认出来了也没什么,但他觉得不应该被威胁。他想跑,没人拦得住。
莱戈尔用手指弹了弹小酒壶。“小男孩儿的秘密。”
他揪住莱戈尔的脖子,“哦,是吗?说说看,你他妈到底是谁?”他声音嘶哑。隆德里安轻蔑地扯过他的衣领,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啊?我根本就不怕你这种笑嘻嘻的蠢货。雾漫群山,隆德里安的脸上阴霾不散。
“你问我是谁?”莱戈尔狰狞地笑意露了出来,“你的心里没有答案么?小子?”他扯开隆德里安的手,真的把他像小男孩儿一样推开。
早餐是浓萝卜汤,还有昨夜宴会剩下的甜食、酒肉。哪怕是昨天士兵们已经吃的很饱,但到了第二天这些东西依旧显得很可口。总司令的小侍从吉米昨夜为隆德里安留了几份乳猪肉,但他一口未动。
到了白天,隆德里安在用于集会的石堡里,教着新兵们捆刃索。这是专门对付恐狼的。恐狼是森林中最危险的生物,它们虽然长得只有猎獒大小,但往往都是成千上万只聚在一起。在寒夜中,它们扫荡森林中不团结的动物,哪怕是冬眠的巨怪,也难逃狼群们的爪心。
一把风干的海血花插在满布灰尘的长罐里,衬托着窗外暗淡的天空。年纪最小的是吉米,他笨拙地将乌头草汁倒在绳头的弯刃上,罐盂中溅起的绿液弄了他一脸。
“小心点儿,吉米,”隆德里安帮他擦掉,“这东西珍贵的很,”他从男孩里拿过绳子,“除了白袍祭司谁也不会勾兑,这些东西对你们新兵来说很重要,而且稀少。把他们编好,”他示范着动作,“多缠几次,确保绳头的重量,你们不想被恐狼叼走吧?”
“不想,”新兵之中最大的少年开口。少年十六岁,他的父亲是一名退役的老兵,他加入铁鸦军也有两年,这帮毛孩子都以他为首,叫他“贝拉特老大”。“我的父亲说过,恐狼是夜行动物,白天要睡觉。到了晚上的时候,城门都关的很严实。我们根本遇不着恐狼。”
父亲,每个男孩儿都有个骄傲的父亲,我却没有。隆德里安心中苦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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