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杀人了,贼兵杀人了!”
“狗日的真下手了!”
伴随太平军的欢呼声是城墙上无数壮丁的惊呼声,清军则在那破口大骂起来。
“哀兵必胜,贼人弄出这么一出,看来广州援军赶到前,贼人是休想入我新会城一步了。”郑国栋根本不看对面太平军的行刑,淡淡的对身边的把总秦梧说了句。
秦悟忙附和道:“大人说得是,贼人越是如此,弟兄们就越是同仇敌忾,嘿,贼人这法子倒是提咱们的心气,大人看,弟兄们可都憋足了劲要为咱们的人报仇呢!”
“唔”
郑国栋扫了一眼,果然部下们都是圆目怒瞪,咬牙切齿,那表情恨不得将对面贼人千刀万剐。部下如此表现,自然让郑国栋大为满意,他微一diǎn头,对守住新会城又有了几分把握。
天欲降大任于斯人也
郑国栋不知为何会有此想法,或许,他被压制得太久,这一回,也该是他郑国栋立功扬名的机会了。
贼人,不堪一击!
另一边,汉军旗佐领苏献亭的脸有些扭曲,扭曲得近乎狰狞。
“砍!”
“砍!”
“砍!”
邵九公好像故意一般,拖长声调发出一声声夺命的厉声。
一颗又一颗人头在他的厉声中滚落在地,清兵不是没有人求过饶命,但在看到前面的同伴无论怎么求饶,太平军仍毫不犹豫的砍下他们脑袋后,后面的清兵都死心了,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死时发出无比凄厉的叫声。
一声又一声叫声让太平军将士脸涨得通红,那不是羞愧的红,而是血气之红。
看。鞑子也怕疼!
看,鞑子也怕死!
看,他们也会喊!
方义也是这些降兵行刑手中的一员,他砍下的脑袋是一个叫金林的营兵,他见过他,还和他一起喝过酒,吃过肉,争抢过同一个女人。
方义清晰记得金林在自己举刀时,突然扭头对自己道:“好兄弟,给我个痛快!”
当他的刀挥下后。方义都不敢去看,直到左右的太平军喝令他退下后,他才敢睁开眼,这一睁眼,让他顿时好受些——金林的脖子断得很彻底,也很平整。
俘虏仍在继续行刑,被砍的脑袋吸引着太平军将士的眼神,也吸引着城上清军的注意。此时,就在太平军营中。陷阵营的一队精锐工兵正在百户铁毅的亲自带领下,悄悄的挖掘一条直通新会城墙的地道。
在地底下挖一条长达三四里的地道,且要保证地道在挖掘过程中不能偏,无疑是一项巨大且十分精细的土木工程。不过这项工程对于别人而言或许是极其困难。可对于长年累月就在地下挖坑掘道的矿工们而言,却只是家常便饭而矣。
为了不被城上清军发现,工兵们挖掘出的泥土被用衣服包住,一包包的往后运到军营后面。而不是直接被堆在地道口上。一根根用于支撑地道的木头也在各种车马的掩护下运进地道。
新会县城距潭江不远,县城周边地形是平原地带,所以地下积水甚多。这让挖掘工作添了不少困难,经过半个时辰的挖掘后,铁毅他们才成功挖掘了一条深九尺多,宽近六尺,长约八丈地道。(作者注一丈约为三米三,一米约为三尺三)
地道中的水不可能被排干,因此所有在里面参与挖掘的陷阵营工兵都几乎是双膝浸在水中,好在地下虽然有水,但却不是淤泥之地,黄泥之土相当结实,这让挖掘的工作得已继续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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